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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头号通缉犯之一,在抢劫案中射杀一名女子后逃亡了30多年,周二(11 月 15 日)因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8年。他在1981年犯下了一系列枪支抢劫案。
现年72岁的陈尚汉已被拘留九年多,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之一减刑和他的刑期回溯,他将不得不再入狱 2.5 年。
陈在泰国出狱后于2013年被引渡到新加坡。他因参加当地的政治抗议活动而被关押在那里。
2013年6月6日在新加坡被捕后,陈被控在1981年7月至11月期间持左轮手枪犯下三起抢劫案。
然而,在被发现精神不健全且不适合受审后,他被关押在精神病房。
周二,副检察官Kathy Chu和Timotheus Koh告诉高等法院,陈于2015年被诊断出患有妄想症,经证明可以在2021年7月对他最初的指控进行辩护。
陈承认于1981年7月在Lorong 1 Geylang的前新加坡穿梭巴士总站抢劫了约16,000美元。
三个月后,他在丹戎加东路华侨银行前抢劫约1800元。
他两次都带着左轮手枪。
十一月,他在大华银行汤姆森分行前枪杀了吴秀芬女士,同时抢走了她的92,000美元。
周二,在法庭上副检察官要求终身监禁,辩称这是合理的,因为陈已被心理健康研究所评估为性格不稳定,未来有可能犯下类似罪行。
陈指定的辩护律师Mervyn Cheong要求判处13年零7个月的监禁,并辩称,由于他年事已高且健康状况不佳,因此再次犯罪的风险很低。
他补充说,没有证据表明陈在逃期间曾犯下与暴力有关的罪行。